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部署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
《通知》明确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及复核申报程序、报送方式和时间安排,公布了抽取复核的已命名示范县名单,以及示范县核查评分细则。《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于6月20日前通过“全国农村公路报送技术支持平台”完成材料报送工作,努力做好本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示范县申报程序
01 县级申请
拟申报示范县的县(区、市),填写《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复核)申请表》(附件1)和《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核查表》(附件2),形成申报材料。
02 市级审核
申报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报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地市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辖市、兵团所辖县(区、市)、省直辖县(区、市)直接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03 省级推荐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和指标,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后形成报告,提出核查意见和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应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作为省级推荐对象。每省推荐对象不超过10个,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填写《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申报(复核)推荐表》(附件3),向交通运输部报送申报材料。
04 专家评审和交叉复核
收到各省份申报材料后,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部组织开展交叉复核工作。
已命名示范县复核程序
01 材料申报
为健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长效机制,部拟抽取部分已命名示范县(名单见附件4)开展复核,请复核县填写附件1、2后形成复核材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后,提出核查意见并填写附件3,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复核材料。
02 专家评审和交叉复核
收到各省份复核材料后,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对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部组织开展交叉复核工作。
报送方式和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附件,打印盖章后将扫描件通过“全国农村公路报送技术支持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传,完成申报工作。登录用户名、密码及申报技术问题请咨询平台报送联系人。
各省份请于6月20日前通过平台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视疫情等情况适时开展交叉复核工作。
有关要求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省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本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02 加强指导监督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复核单位做好材料填报和经验总结工作,对申报、复核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加强核查,对不满足条件要求的,取消推荐资格。

前几日收到本土知名媒体同事《我爱常德》小帆的邀请,要到湖南永通太浮山水业做一次品推活动,每次能为家乡的企业助力,内心总是很欢喜,于是早早驱车到达厂区。其实对于九
7月10日,常德市甲鱼产业品牌营销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食品加工产业专项小组副组长石玉林出席会议。 座谈会现场 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
近日,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邀请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研究员围绕“扎实做好研究,服务三农决策”作专题讲座。讲座由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李尚兰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在讲座中,金文成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开展研究的思维方法和有效路径。他认为,做好三农领域研究,要围绕中央部署落细落小、围绕“国之大者”抓主抓重...